《生活十讲》——伦理篇

“难”绝对是生命中幸福的开始,

“容易”绝不是该庆幸的事

这次触及到的问题与我近些天关注的一些事件很有相关度,便展开去写。

恶之源?

蒋勋反思,当众人指责一个作恶的人,并声讨他去死时,何尝不是更大的恶。

是的,而且这种恶是戴有正义的伪善的面具。

我们应该不会陌生这样的声音,在很多恶性事件曝光之后,舆论会强烈声讨罪犯,轻则“人肉”,重则“死刑”。这些声音中有一部分十分善良的人是因怜惜受害者而失去理智的愤怒呼号,但我们还要提防的是,夹杂在这种声音中粗暴的狂欢——站在道德制高点审判他人带来的刺激感。

我虽然没有参与过这种互联网大讨论,但我熟悉类似的感受。学生时代,每当学校或班级颁布系列苛政时(初中的发型、高中的内务要求等),我或许会畏首畏尾服从。虽然我并不一定认同这些纪律,但当我看到有不服从或钻空子的同学时,心里感到不爽。当有检查时,我对那些被揪出的同学,内心基本是没有同情的,甚至可以说是幸灾乐祸——自己的遵规守纪没有付诸东流。

这样乍一看来,好像是达到了规范纪律的目的。但从我个人而言,对审判拍手叫好,并不是接受这些纪律的正确性,而是出于一种寻求公平的补偿心理。 换句话讲,我不在意这个被“审判”的同学,是否真正做错了什么事,只是嫉妒他游走于规则之外,获得了一些我的没有的利益。

以这个事情做比,并非是洗刷这些恶性事件罪犯的罪行,而是想提醒沉浸在“舆论审判”的广大网友,不要让来路不明的恶意喷薄而出。

舆论与法制

我认为蒋勋这段话讲得很有道理:当人们没有内省能力,忙着指责别人时,他迟早会用不同的方式杀人,甚至法律也是在杀人。

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这个十分典型的案例,德阳安医生自杀事件。我们见证了舆论的反转和无法挽回的生命的消逝。在这个过程中,网络成为了法外之地,没有人能承担“杀人”的责任。

这个时代,是自媒体野蛮生长的时代。我理解人是逐利的,所以我在相信一部分媒体人是有良知与正义感的同时,也明白就有人会利用这种资源攫取私利——断章取义、恶意炒作。

舆论当然做过有益之事,新晃操场埋尸案,在尘封十六年后揭开在我们眼前。群众追求正义的呼声,对公职人员的声讨追责都使我们相信正义是人心所向。可正如网友评论:迟到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是舆论担任了推动司法执法的角色,这之间都是谁的缺席?多说一句,这个事件本身,不也令我们感到可怕——为了达到利益,不惜杀人以绝后患,这对生命是怎样的漠视?

1.正义缺席

现在舆论突然发酵的是这个事件 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朋友圈被同一篇文章刷屏。这期间,女孩多次努力报案,可那些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使女孩一次次重堕深渊。是啊,我们明白,这些人都有苦衷,警察本身也是普通人,他要生活,他不敢对抗强权。

但这足够吗?我们无法寄维持正义的期望于舆论,有机会点燃舆情的恶行太少了,还有多少类似受苦受难的孩子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正所谓: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尝试在现实中做好些呢——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多一些本分,少一些人情;敢于伸张正义,多一些侠义心肠,少一些事不关己。将个人对公平正义的诉求,转换为自身的行动力,共致风清气正的社会,岂不乐哉?

2. 生命教育

曾经在知乎上看到“药家鑫案”的问题,提问的语气让我当时心里有点不是滋味,甚至还对药有了一丝怜悯之情。

今天再去回顾那些回答,我也意识到,药的行为是不可饶恕的。但同时看到这篇新的回答 药家鑫案判决是否合理? – 老陈法诗的回答 – 知乎 ,也揭示了事件背后个人推手的兴风作浪——那种”药家鑫非杀不可!”的言论心态,又和药家鑫的行为有些本质上有何相异呢?都把他人的生命放在自己手里的屠刀下。

而最终他引用的这番话,我认为正和我整体的观点相一致:

哪个人以为自己能当别人最后的审判官,他的所作所为就是暴力。

——孟德斯鸠
3. 媒体煽动

我对我们的网络环境不很看好,经常看到的是贴标签、立阵营、彼此咒骂。理性讨论的氛围很少,“慕洋犬”和“五毛党”是最为常见互相对立的阵营。在任何一篇立场鲜明的文章下面,都可以猜到一定有双方作一团——鲜有讨论问题的唇枪舌,基本是一吐为快的骂。我有时就很费解,那些在网上的键盘侠都是什么样的人?没头没脑的咒骂一通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无法联想一个身边的人会在网络上拥有另一副嘴脸。

我认为这不是健康的网络环境,或者反映出的不健康的社会环境。如果一个人持有另一种声音,那么他就应当被侮辱与诅咒吗?请问侮辱与诅咒能够促使与异见者达成共识?我分明看到的是“不思考不讨论不合作”的态度,这往往导致忽视了解决问题本身,只聚焦在了攻击持异见者个体上。

鲜有在网络中跟帖留言习惯,总觉得思想不够成熟,头脑一热发表的看法恐怕会贻笑大方吧。但现在思考,如果都做“沉默的大多数”,那恐怕互联网上理性的声音会少很多,就只留下了那些宣泄情绪的言论,也只是独善其身之举,而非上策。

真正好的、有文化的规范,是内省的,不是向外指责。一味向外指责时,他就没有能力去解读更多的东西,他就很容易被有心人士或是媒体煽动。

——蒋勋

思考这些事件,我总是忘不了的是生死与利益的彼此纠缠,又让人怀疑生命的意义为何,默念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带来些许安慰:

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观点

  • 不可能不让孩子接触这些东西,全世界都是如此,因为里面有商业利益,有利益就会有人做。包括色情影片,包括暴力游戏,就是因此而广为流传。
  • 第三世界是很不自主的,从物质的不自主到政治、经济的不自主,更重要的是意识形态的不自主。
  • 中国旧有的社会,道德是一种约束力量,同时对家庭也有一个相依赖的关系,如果我们是要鼓励西方的伦理,把个人独立出来,就需要社会的法律、公民的道德、意识来做约束,这个部分我们没有建立出来,只好沿用旧的,就变成不新不旧。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